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HUILONGHUILONG(SZ:002556)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 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