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HUILONGHUILONG(SZ:002556)2025-12-11 11: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辉隆农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 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四)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