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 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 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 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 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 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治理类 1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