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002556)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HUILONGHUILONG(SZ:002556)2025-12-11 11:32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 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 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硬盘、U盘、光盘、录音(像)带等 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 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下属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 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