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诚通发展集团(00217) - 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 - 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延遲寄發有關主要交易 – 售後回租安排的通函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一 日內容有關 與 河北京唐工業技 術有限公司 及 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 訂立的 售後回租安排 的 公 告 (「該 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訂立售後回租安排 構成本公司一 項主要交易。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 條,就有關售後回租安排 取得股 東書面批准,藉以取代舉行本公司股東大會。 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 條,本公司須於該公告刊發後15 個營業日內(即於二零二五年十 二月十二日或之前)寄發有關售後回租安排的通函。 CHINA CHENGTONG DEVELOPMENT GROUP LIMITED 中國誠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7) 中國誠通發展集團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