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聘任 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章 总 则 (二)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