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经理、总裁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 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