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 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的考核及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