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00137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025年12月修订)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战略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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