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3005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LiandeLiande(SZ:300545)2025-12-12 09:3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 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 酬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 会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