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30054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LiandeLiande(SZ:300545)2025-12-12 09:3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设置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 责完成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工作。 公司设立的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