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30054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LiandeLiande(SZ:300545)2025-12-12 09:3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联得自动 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联得自动化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 分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