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空港(00357) -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
(通訊地址為) Hainan Meil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57)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適用的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註1) (通訊地址為) 為 海 南 美 蘭 國 際 空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幣1.00元 的 股 (附註2) 股份的 登 記 持 有 人,茲 委 任 股 東 特 別 大 會(「股東特別大會」)主 席 或 (附註3) 海南美蘭國際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就本人╱吾等於本公司所持有 股H股╱內資股為本人╱吾等的代表,出席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星 期 三)上 午 十 時 正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中 國」)海 南 省 海 口 市 海 口 美 蘭 國 際 機 場(「美蘭機場」)辦 公 樓 三 樓本公司會議室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授權代表於會上代表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名義,按下文指 示 就 下 述 決 議 案 及 其 他 可 能 於 股 東 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