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6880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司的独立董事。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 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 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