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保障公司经理层依法行权 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也称"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层")。 第三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应当自觉维 护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自觉维护董事会发挥定战 略、作决策、防风险的经营决策主体作用,支持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履行理性决 策、防范风险、监督制衡、建言献策等职责,促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 相统一。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025 年 12 月修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