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 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的行为,主要指为他人借款和发行债券、基金 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行为提供各种形式 担保,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也 1 包括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 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性担保。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 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 本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 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规定执行,以提供的 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议及披露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