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6034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AGNMAGNM(SH:603429)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和运作程序,充 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集友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个工作日 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