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6034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第七条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开展的持续督导、现场核查工作。 公司应配合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 金进行验证、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等开展的 鉴证工作。 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 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 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