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60342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内 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 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安徽集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