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0025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LYPMLYPM(SZ:002501)2025-12-12 10:4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解聘。 本细则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与公司每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经 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