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00250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