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0029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 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董事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具有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能力和经验。 (三)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届满;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