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00297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