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0029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2025年12月)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第七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 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 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程序,完善公司内部控 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