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688237) -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 66 号阿里中心 T2 写字楼 9 楼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5 年 8 月修订)》(以 下简称"《监管指南 4 号》")的相关规定,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