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002560)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5 日。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4:30 开始,现场会议地点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致: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了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真实 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 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