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星科技集团(0844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書 1. 成員 2. 秘書 3. 會議 董事會於2025年12月12日批准並取代之前所有版本 BRIGHTSTA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耀星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46)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以下稱「公司」) 3.1 提名委員會成員可以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於任何時間召開會議。 — 1 — 1.1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須由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設立,且提名委員會的 大多數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1.2 提名委員會之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董事會主席或委員會中之獨立非執 行董事擔任。 1.3 提名委員會成員的委任年期由董事會於委任時決定。 2.1 提名委員會之秘書應由公司秘書擔任。 2.2 提名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資格及經驗之人士為提名委員會之秘書。 4. 出席會議 5. 股東周年大會 5.1 提名委員會之主席或(如其缺席)提名委員會之其他一名成員(必須為獨立非執 行董事)須出席本公司之股東周年大會,並回應股東就提名委員會之活動及彼等 之責任作出之提問。 — 2 — 4.1 在提名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