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控股(08451) - 建议採纳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建議採納 經修訂及重訂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本 公 告 乃 由 日 光 (1977)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50 (1)條刊發。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建議修訂本公司現有經修訂及重訂的組織章程 細則(「組織章程細則」),以符合GEM上市規則的若干修訂,並採納本公司經修訂 及重訂的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以取代現有 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主要建議修訂概述如下: SUNLIGHT (1977) HOLDINGS LIMITED 日 光(1977)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51) 新加坡,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