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002812)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 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 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确保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中,交易对方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 华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合兴晟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