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600252)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 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保证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本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出席董事会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八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