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688332)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BluetrumBluetrum(SH:688332)2025-12-12 11: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 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