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68833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职工代表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 长期激励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 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 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