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一)薪酬分配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