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和监督职能,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符合条件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 进入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