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 1/5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促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 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