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证券部是公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