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 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述信 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