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0023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1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预防年报信息披露时产生 重大差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