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05版(2025年12月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文件名称 | 编号:JCGF-G-0201 | | --- | --- | --- | | 董事会办公室 | 部门 | 版次号:05 | | 2025-12-12 | 发布时间 | 页码: 1 of 12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规则》") 及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