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 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且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九)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