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03版(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2 12:03

| 文件名称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编号:JCGF-G-0202 | | --- | --- | --- | | 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版次号:03 | | 发布时间 | 2025-12-12 | 页码: 1 of 9 |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 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 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