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 年 12 月修订)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 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本细则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其内容涵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 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递延支付及追回机制等。本细则是该制度的核心组成 部分。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监督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