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所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 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 露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