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3002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程 序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对 其职权、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名。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