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0013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雪祺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 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