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0013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雪祺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未经公司股东会依法做出决议,不得改 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