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持续完善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湖南景峰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1 第七条 公司不得延迟披露信息,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 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第八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九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制度规定的披露标准,或 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