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7-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德鑫泰""发行人") 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发的《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76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已会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 构""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 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说明。现对审核问 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盛德鑫泰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