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必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奖罚对等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 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 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