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 组织。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设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投资比例享有对子公 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 的选举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下属机构,公司对其实行统一 管理,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 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集 ...